夏季空調使用考核獎懲管理辦法
公司現有空調較多,在使用上缺乏有效監督,存在較大的用電浪費,為了提高員工節約用電意識,合理使用空調,減少浪費,經公司研究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適用范圍
目前已安裝空調的部位。公司對每臺空調功率進行統計登記,對每臺空調安裝獨立電表。
二、考核辦法
(一)用電量的核算
1.可以使用空調的條件。夏季室溫達到30℃(含)可以使用空調。
2.可使用空調天數。根據對2015年6、7、8、9月份最高氣溫的統計,確定可使用空調天數為60天,依此為核定空調使用天數。
3.每天使用空調時間。各辦公室為6小時,門崗16小時,印組車間8小時,精加工車間為11小時,拋光室6小時。
4.用電量的核算?墒褂每照{天數×每天可使用空調時間×空調功率,多臺空調合計后計算總數。
5.二樓設備部空調主要用于客戶使用,定量考核只作為參考,如客戶不多但用電量偏高,營銷部要說明原因。
(二)考核兌現辦法
公司物業保障部每月統計用電量,夏季結束后進行合計。
1.各辦公室、印組車間超出核定用電量的部分,超標電費平均分攤到本部位每位員工,以現金形式交會計部。精加工車間超標電費的50%平均分攤到本部位每位員工,以現金形式交會計部。
2.核定用電量未用完的,節約的電費返還本部位員工。
三、本辦法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。